農地興建農舍相關法令修正狀況
舊農民興建 | 新農民興建 | 集村興建 | |
法令規定 | 2000年1.28以前取得 | 2000年1月28後取得 | 集體興建 |
土地取得時間 | 不限制 | 須取得超過2年 | 不限制 |
設籍時間 | 不限制 | 須設籍超過2年 | 不限制 |
面積大小 | 不限制 | 須大於756坪 | 不限制 |
移轉規定 | 不限制 | 第一次移轉須5年 | 第一次移轉須5年 |
建蔽率 | 10% | 10% | 平地: 建蔽率60% 容積率240% 山坡地: 建蔽率40% 容積率120% |
建築高度 | 都市土地14m、4F 非都市土地10.5m | 都市土地14m、4F 非都市土地10.5m | 都市土地14m、4F 非都市土地10.5m |
一樓最大建築面積 | 都市土地10% 非都市土地100坪 | 都市土地10% 非都市土地100坪 | 都市土地10% 非都市土地100坪 |
最大建築樓地板 | 都市土地200坪 非都市土地150坪 | 都市土地200坪 非都市土地150坪 | 都市土地200坪 非都市土地150坪 |
開發限制 | 個人申請同一宗基地內檢討 | 個人申請同一宗基地內檢討 | 須20戶以上(離島為10戶)集體申請,配地得毗鄰鄉鎮 |
資料提供︰樂活山莊現場小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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